聯盟夥伴會員約定條款
聯盟夥伴會員通過完成申請程序並點擊「我同意聯盟夥伴會員約定條款」按鈕,即表示接受所有條款和操作規則。
第一條 目的
- 本條款係規範聯盟夥伴會員(以下稱聯盟夥伴)與金河行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間,關於本公司提供 makitop.com(以下稱本網站)和聯盟夥伴於行銷推廣目的合作的功能機制,及使用等相關事宜。
- 有關本條款未特別規定之事項,仍適用本網站之服務條款。
- 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的所有權、運作權、使用權等歸本公司所有。
- 本條款是以規定本網站提供之有關網路聯盟行銷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聯盟夥伴使用資格以及流程事項為目的。
第二條 術語詞彙定義
- 聯盟夥伴:是指以收取其行銷成效佣金為目的,向本公司申請並取得聯盟夥伴會員資格的個人、法人或組織機構。
- 消費者:在本公司網站進行商務往來或者其他網際網路使用行為的一般網際網路使用用戶。
- 佣金/佣金率:當消費者通過聯盟夥伴轉介專屬連結成功購買產品/服務(或其它轉換)時,回饋聯盟夥伴部分的銷售金額。佣金比例以本網站公佈為准。
- 轉介專屬連結:用於轉介紹推廣網站產品/服務的連結。它附加了聯盟夥伴專屬名稱,以便在潛在消費者到訪問時可以追踪。如果消費成功購買(或其它約定目的),系統將生成紀錄,並且聯盟夥伴將獲得佣金。
第三條 聯盟夥伴申請資格
聯盟夥伴所提交的申請表單有下列情形,本公司有權拒絕其申請:
- 不使用真實姓名
- 以他人名義申請
- 填寫虛假內容
- 未能達到其他所規定申請條件
- 推廣渠道內容有以下情形:淫穢、色情的;描述暴力、恐怖的;性別歧視及民族、人種、殘疾人歧視的;犯罪及非法行為;侵犯經營者或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誹謗、侮辱、損害經營者或他人名譽;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違反經營者其他禁止的事項。
- 不能使用 COOKIE 的情況。
- 屬於同一網路位址的 USER GROUP(學校,網咖等)的使用情況。
如本公司無法確認申請者指定的收取佣金的銀行帳號屬於申請者,或本公司認定申請者與因違反本網站或其他由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服務之規定,而被限制、暫停、撤回聯盟夥伴會員資格的第三者有關(包含失去或暫停的帳號狀態),本公司得拒申請者註冊聯盟夥伴帳戶之要求。
第四條 聯盟夥伴義務
- 聯盟夥伴有管理其帳號及密碼的義務。若聯盟夥伴對帳號及密碼管理不當,造成之後果概由聯盟夥伴承擔。
- 當聯盟夥伴得知其帳號被非法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且須確定本公司已經收到並回應處理作業。
- 本網站僅限於聯盟夥伴本人註冊使用,且不得重複註冊多帳號及修改身分,註冊時應誠實告知所有資訊,不得冒用他人身分使用本網站,一經發現,本公司得隨時暫停或終止冒用人的所有帳戶。
- 聯盟夥伴實際年齡需要滿18歲以上。
- 聯盟夥伴因消費者購買而發生的業績,其運算和統計概以本網站提供的成效資料為准。
- 聯盟夥伴應盡善良推廣者之注意,推廣本網站商品/服務(包含但不限於註冊、下載、問卷、成交訂單),應保持符合本網站商品/服務需求之推廣方式。
- 聯盟夥伴應當使用正當合法的方式向消費者行銷本網站的商品/服務。不能使用未經消費者同意而發送的電子郵件(例如垃圾郵件)行銷,或使用不當內容的廣告創作,而致損害本公司的名聲、名譽。
- 聯盟夥伴不得將服務使用權限以及其它約定上規定的資格,進行轉讓、租賃或其它處理。
- 聯盟夥伴有提供正確收款資料及確保收款帳戶可正常使用之義務。
- 聯盟夥伴使用服務時,不能進行下列行為,一經發現,本公司有權立即取消其會員資格,且有權否決所有尚未批准的訂單 :
1. 非法使用其他聯盟夥伴會員帳號。
2. 未經本公司同意,將因服務而得到的資訊(例如成效結果報表),向第三者公開或轉發。
3.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者智慧財產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
4. 將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內容、資訊、文章、圖形、圖片等向他人公開。
5. 冒用本公司或本公司旗下任何網站名義對外進行任何非授權的行為(例如:徵才、貸款等)。
6. 自行編寫不實廣告或違反法規的廣告創作,對於因此所生後果,概由聯盟夥伴自行負責。
7. 與犯罪有關的行為。
8. 違反有關法律法令。
9. 其它明顯的非正當行為。
第五條 通知及準則
- 本條款內容將發佈在本網站頁面或以其他方式告知聯盟夥伴(如以郵寄方式送達,則以郵寄憑證上郵戳日期為送達日期;如以電子資料交換系統送達,則以本公司發出電子郵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 聯盟夥伴電子郵件、傳真、住所或營業場所、銀行帳號、用於雙方聯絡的即時通訊工具(包括但不限於 LINE、WECHAT等)發生變更,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俟本公司審核後,始使用變更後的資料。
- 如聯盟夥伴未為前項之通知,本公司按聯盟夥伴最後收信或曾有回覆之電子信箱發送之通知,視為已送達聯盟夥伴。因未通知變更所造成之損失由聯盟夥伴承擔,不得向本公司提出要求。
- 聯盟夥伴有基於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隨時查閱電子信箱,不得以未讀取為由,主張寄件人之意思表示未送達而不生效力。
- 本公司有權修訂本條款,已修訂條款將會以電子郵件或本網站公告方式通知聯盟夥伴,如修訂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並發生效力。
- 本條款的有效期為一年,一年後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期一年,並發生效力。
第六條 支付方式及約定
- 以完成銷售 CPS(COST-PER-SALE) 的支付方式:消費者通過本網站產生的聯盟夥伴專屬連結,到本網站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根據購買金額,本公司向聯盟夥伴支付事先約定費用的方式。
- 前款所稱的「購買」是指商品或服務的消費者付費完畢,商品已送達、服務已開始,且已過該商品或服務所制定的退貨或取消期間的情況。退貨或取消的購買不能視為購買,佣金不予核發;如已核發佣金者,本公司將於下期佣金總額中扣除,如仍有不足者應補足之。
- 經本公司與聯盟夥伴行銷之業績結算後,聯盟夥伴得申請佣金報酬,就佣金之申請、計算、核發方式及日期等,悉依本公司網站公告之內容為主,本公司支付之方式以現金(新台幣)為準,就此給付之金額如依法產生相關稅賦及匯款費用,悉由聯盟夥伴自行負擔,惟金額如依法需由本公司代扣繳者,本公司得先代扣繳之。
- 如因聯盟夥伴提供的收款資料錯誤或因可歸責於聯盟夥伴所衍生之付款爭議,其後果由聯盟夥伴自行承擔。
- 本契約終止時,應支付聯盟夥伴的佣金金額若未超過銀行匯款手續費,則不予支付。
- 因聯盟夥伴違反本條款約定而終止契約者,則不予支付佣金。
第七條 契約終止及使用限制
- 聯盟夥伴之會員資格被取消或撤回時,契約即告終止。
- 聯盟夥伴要終止本契約時,得向本公司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表示終止契約。本公司收到通知後,即可取消聯盟夥伴會員帳戶。
- 聯盟夥伴在6個月以內未登入本網站或未有推廣成效,可視為不再使用本網站,因此本公司有權取消其帳號、終止本契約並移除帳戶餘額。除依法律、法院或主管機關之命令外,本公司亦得基於其合理之判斷,保留暫停或終止用戶帳戶之權利。
- 如果本公司認為聯盟夥伴違反本條款,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採取以下措施:1.終止聯盟夥伴的商品推廣權限。2.終止聯盟夥伴會員帳號。
第八條 免責條款
- 本網站的利用僅依本公司當時可合理知悉的技術水準為前提,本公司並不保證聯盟夥伴使用本網站時不發生暫停、中斷、故障或資料不當存取等錯誤。
- 本公司對聯盟夥伴在服務中所記載的資訊、資料事實的信用度、正確性等內容概不負責。
- 本公司不保證聯盟夥伴一定金額以上的佣金收入。
- 本公司對聯盟夥伴或消費者的非法行為、不正當行為以及其他行為概不負責。
- 本公司保留於任何時候得修改本網站一部或全部約定之權利,如因修改產生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第九條 損害賠償
- 當聯盟夥伴違反本條款約定內容,造成本公司損害時,應當負賠償責任。
- 聯盟夥伴通過與本公司合作,獲悉的本公司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聯盟夥伴的佣金計算方式、客製化合作商品、聯盟夥伴的特別推廣權限),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如聯盟夥伴違反上述約定,需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 如聯盟夥伴與消費者或任何第三人間有任何消費爭議,本公司有權得不經聯盟夥伴同意,提供該消費者或任何第三人爭議必要之相關資訊或協助。聯盟夥伴須負責解決其爭議,並負擔為解決爭議所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 其他
- 未盡事宜,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以合理解決問題的態度積極協商解決問題。
- 本條款及本服務之相關使用規範及約定,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若因有涉訟之必要,雙方同意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023年4月26日修訂